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经批准,通州湾示范区政法委(社管局)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4名,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人员:2名(岗位代码02),负责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工作等。
(一)基本素质要求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,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,能关心群众,热心为群众办事,语言表达能力好,沟通协调能力强,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。
(二)具体条件:
1.综治中心工作人员: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、能够熟练使用电脑,遵纪守法、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。
2.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人员: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: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公开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组织实施。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政审考察,择优聘用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 1.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9日17:00 咨询地点: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189号通州湾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:18936435526 2.报名须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。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从学信网:http://www.chsi.com.cn下载)、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,并逐条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tzwrlzy@tzwrc.cn,邮箱主题和PDF文件名请注明“岗位名+姓名”。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。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不退。 3.资格审查由通州湾人力资源会同用人单位,根据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,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,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。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,由招聘单位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组织考试,主要考评应聘者沟通交流能力、实际工作经验等相关综合素质。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,成绩计算:综合得分=面试成绩×0.6+适岗评价成绩×0.4。 1、适岗评价。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奖惩情况、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,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,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 2、面试。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,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,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、地点在通州湾示范区人力资源网站(https://www.tzwrc.cn)发布公告。 考试结束后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。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(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)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缺额时,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(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)。本次招聘其他阶段(除体检和考察外)均不递补。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,经通州湾人力资源会同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聘用,拟录用人员与通州湾人力资源签订劳动合同(试用期3个月)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。试用期考核合格后,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管理办法执行,统一缴纳“五险一金”。 本次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 监督电话:0513-81680036
附件:
附件:通州湾示范区政法委(社管局)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.doc